练车练细节,考试考心态:科二科三考前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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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前有针对专项练习
2、前一晚保证充足睡眠
3、早起吃早餐保证能量
4、尽量选择宽松的衣着和软底的鞋子
5、出发前查缺补漏,相关证件都带好
6、提前到考场不要迟到
7、候考时,不要过度闲谈,减少来自别人的影响
8、默念:座椅、后视镜、安全带提醒自己
一、增强场地的熟悉感
◆要提前了解考试的环境,以便心中有数,记清流程和点位,熟悉起来自然就不会慌张了。
◆考试前参加模拟考,一来对考试流程有个全面的了解,二来可以提前感受考试的氛围,按照相对放松的心态来对待正式考试。
二、专注考试不瞎想
根据墨菲定律,越担心的事情越会发生,考试时要专注于正在操作的项目上,不要让上一次的失误影响现在的操作。
用积极向上的话语鼓励自己,告诉自己别紧张,大家都一样,只要按照平时的水平发挥,就一定能行,相信自己。
候考时紧张可以让身体轻微动起来,把注意力转移到简单的事情上。原地随意摆动手脚,或小范围踱步。深呼吸同样可以让心情平静,缓解紧张。
你与科目二考试通过之间,只差这篇攻略了
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sorry
拿错秘籍了
……
欲盖高楼,必先搬砖
万丈高楼平地起
没有基础的高楼是建不起来的
学车也是一样
基本功不扎实的学员
考试是会挂科的

基本功扎实
是发挥稳定的基石
很多学员一考试就怯场
慌得一批
大都是因为平时缺少练习
心里没底

那么问题来了
在学车过程中
怎样才能有效利用有限的时间
把基本功练好呢
小海觉得可以分两个阶段
基础篇:循序渐进,有所侧重
刚开始练车
学员对汽车的了解基本为零
这时候不要着急操作
要以熟悉车辆为主
多听教练的讲解
比如
▼
学习正确的打方向盘姿势
学习如何调整座椅和后视镜
并且记住自己的位置
学习寻找离合器的半联动
这些教练都会教你的
而且会给你足够的时间去记忆
希望你到时候能用心学习
①
方向盘的打法
方向盘正确握法是左右手
分别握住方向盘9点钟和3点钟位置
这样做有三个好处
可以做到精准的动作
躲闪时可以做到最大转向幅度
回正时可以准确回到正位

②
熟悉离合
离合器操作
应以左脚后跟为轴
左前脚掌充分接触踩踏踏板
通过脚前掌的抬起或踩下
进行控制

提升篇:分项练习,巩固提高
练车熟练后
要五个项目一起练
按照考试的要求来做
模拟考试的紧张感
这样考试时
会有轻车熟路的感觉

①
倒车入库
这科是考试时挂得最多的
大家可以专攻倒车入库
重点是
学会倒车时如何修正方向

②
侧方停车
难点在于打方向的时机把握
以及观察各种点和线
倒车过程中
大家需要借助后视镜观察车身与车库之间的位置关系
确定打方向的时机

③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考试要求车辆在坡道上停稳后
前保险杠要与停车线平齐
此处的难点在于停车时机
大家要想把握好这个时机
就要学会借助车上的点及考场的设施
去做参照物

④
曲线行驶
难点在于保持车辆的运行轨迹
大家要借助车身的点
去判断打方向的时机
以免车辆压线

⑤
直角转弯
难点在于打方向转弯的时机
方向打早了
后轮就会轧到车道内侧角
方向打晚了
车前角容易超过车道外侧边线
右前轮压线则会不合格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
坚持练习不懈怠
强化不足点
纠正易错点
不断地取得进步
这就是考试成功的秘诀
/扎心一问:今天你练车了吗/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咻的一声。。。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
我的头脑有些兴奋
迟迟睡不着觉
于是决定开车出去兜兜风
我听着CD,吹着凉风
正当我在路上风驰电掣时
(其实车速只有40迈)

只听咻的一声
没错,就是咻的一声
一辆车从我车旁擦“车”而过
据我感觉车距仅有0.01mm
庆幸的是还好没有碰到
不然后果很严重

我望着前方它消失的地方
确认了自己的想法:它没开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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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我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
它怕是还不知道
夜间行车不开灯的危险性
那么今天
小海就给大家讲讲
夜间行车究竟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开启汽车近光灯
马路上经常能看到有些车不开近光灯,好在现在的马路路灯都很多,不然就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了,所以大家不要以为自己能看清道路就不开大近光灯,开近光灯除了让自己行车看清前方道路之外,还能起到让其它车辆看清你自己的车。
合理使用远光灯
马路上最让人讨厌的就是“远光狗”,但这又令很多司机认为远光灯这个按钮是驾驶禁忌,其实合理使用还是可以的。比如前方道路灯光条件不好,甚至影响判断前方的视线,那这时候就可以打开下远光灯,观察道路的情况,当然如果对向有车辆或者前方有车辆,应该及时关闭远光灯,以免远光灯影响对方视线。
注意汽车右侧路况
因为我国的道路规定是右侧行驶,所以当在最靠右侧路基的道路行驶时,就要注意路边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特别是晚上视线不太好的情况下,因为路边的非机动车和行人身上都没有特别显眼的警示灯光,难免会有看不清甚至看不到的情况出现。
保持跟车距离
保持跟车距离应该随时都要做到,但是在晚上开车就要更加注意,与前车距离不要太近,面对突发情况可以给自己时间做出反应,这样不会影响别人,也能保障到自己。
其实无论你是作为行人还是驾驶员
夜间出行的危险系数都会比白天要高
需要注意的地方也会要多一些
所以小海提醒
如果并非必须外出
夜间还是要尽量减少外出哦~

另外
小海在这里给大家附上一份
科目三夜间灯光扣分标准
保存好哦



交通事故处理不当,分分钟变谋杀!
开车撞人后,将被害人送医,但期间的4个多小时既没有给被害人实施救助措施,也没打求救电话,到医院后发现被害人死亡。这究竟是救人不当,还是故意杀人?
王某驾轿车在路口与前方季某驾驶的同向行驶电动车追尾碰撞,造成季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王某未报警,也未拨打急救电话,而是将季某抱入车内,驾车离开现场,驶往医院。到达医院的王某,直接将季某抱入一楼门厅东侧通往卫生间的楼道门并驾车离开。几分钟后被害人季某被发现,后经检查已死亡。
经鉴定,季某是失血性休克死亡。最终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为何交通事故会演变成故意杀人?
王某的故意杀人行为是间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行为。直接故意杀人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对其行为会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抱着希望的态度;而间接故意杀人,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并不积极追求,而是采取放任的态度。
上述事件中,王某和季某并不相识,并无明确的杀人目的,也不希望和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但在长达4个多小时的驾车中,王某明知被害人身体流血,却不积极施救,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在送往医院后,发现被害人死亡后,又将被害人遗弃逃离,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从王某的主观心态和行为看,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的犯罪特征。
出事故后的正确做法
01
第一时间检查伤员情况
撞人后首先下车检查伤者情况,如果是轻伤,可以和伤者协商一下私了,这样省时省力。
02
如果伤员比较严重,报警并拨打120
自己要冷静,等待交警和120来,等伤者被送往医院后,配合交警做笔录。
03
交涉给保险公司,不要垫付医疗费
医药费先由伤者家属垫付,期间不要去医院。如果交警要扣车,就将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递交,15个工作日后,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拿到车后,该干嘛干嘛,尽量不要去医院,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等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让他们联系你的保险公司。
04
拿回驾驶证
若对方愿意调解并接受交警的认责比例,拿着发票走保险报销,最后签字拿回驾驶证就可以了。
若对方不愿意调解,执意打官司解决,那你被查时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抵押了就可以,等案件判决后再拿回驾驶证。法院判决后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若对方不去,可以直接找交警队行政科解决。
05
修车
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拿去维修厂。
06
营养和误工部分赔偿
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发生交通事故的正确处理流程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有两种:
首先,如果对事故没什么争议,记录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就可以离开了,事后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其次,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就应该立刻报警。
二、交警接到报案后,有几种处理方法:
一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二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两种情况。
各方当事人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也就是啥时候法院接管了,交警就不掺和了。】
三、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学员,我不欠你的!”(震撼无数汽车教练)
其实,在教车这件事上,教练的初衷一定是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而学车时,如果学员一开始便抱着来接受服务的态度,教练就算三头六臂也无法让你拿证。
所以,既然决定来学车,就试着接受教练的教学方式,毕竟,教练真的不欠你的。
你交了学费,教练教你驾驶,既是师徒,也存在利益关系,但一定是平等的。
所以,学车时,学员千万不要抱着交了钱教练就应该听你的这种态度学车,这样不仅会让教学无法进行,还会伤害了彼此的感情、学车过程也将很难熬。
作为教练,他比谁都希望你能通过考试,顺利拿证,但面对练车催不得,犯错说不得的学员,教练又该怎么办呢?
学车三分靠教练,但七分还是得靠自己,教练肩负着教学的责任,学员也有学习的责任,只有学到了才是自己的,毕竟教练不可能帮你去考试。
2015驾考制度改革 解读驾考改革新规定
据报道,驾考制度终于要改革啦,10日,公安部、交通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近年来屡屡传出的驾照自学直考终于要从纸面走到地面了。
10日,公安部、交通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就外界关注的学车过程中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问题,《意见》也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向公安机关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驾驶证明后,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这意味着,近年来屡屡传出的驾照自学直考终于要从纸面走到地面了。
此外,意见还指出,2016年上半年,部署实施,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2018年完成改革任务。
看点1 驾照可“自学”,驾校丢掉“铁饭碗”
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一句话就砸了驾校们的“铁饭碗”。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意见也明确,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将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看点2 驾校计时收费,考试网上报名
意见提出,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同时,驾照考试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看点3 驾照被注销不用学习直接考试
意见提出,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同时,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驾照自学直考为什么长期不受某些人待见?背后原因无非是动了驾校的“奶酪”。虽说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但由于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等具有实质的行政管理权限,一些地方的驾校由此就成了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或监管人员赖以牟利的“白手套”。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怎容得他人抛弃驾校去自学并直接申请考试?
其实,对驾照自学直考来说,新出炉的《意见》并不是这一制度的法律依据。在此之前,也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驾照自学直考。于私权利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驾照自学直考本就没有法律障碍。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倒是针对驾驶学习作出了具体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这一条款,过去常被认为是对驾照自学直考的变相否定。因为一般的自学者很难拥有一辆教练车,更别说要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范围内完成。
还有一些论者认为,驾考之所以不能鼓励放开,就是为了避免驾考沦为“马路杀手”。不少经历过驾校培训的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到有些驾校学习驾驶,基本已沦为“交钱买证”的一锤子买卖。这种公权力荫蔽之下的驾校培训腐败,才是“马路杀手”的摇篮。
所以驾考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严管驾考,而不是要在法律之外去严管公民的驾驶学习方式。驾驶是一项技能。通过自学或请亲戚朋友们教,考生同样能有效掌握这一技能。公民申领驾照,职能部门应考核的,并不是他受过什么样的培训,而是他是否达到了安全驾驶的基本标准。
当然,除了门槛的提升,责任也加强了。《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公安部、交通部更多关注“自己人”的责任,这就对了。行政机关的监管权与公民个人的自由就如裁判员和运动员,各安其位的关键,就在于各方应找到裁判员或运动员的身份认同。
自学自考要实现,诸多问题得先解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若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这就说明,用其他车辆学习驾驶,或者没有教练员的情况下学车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那问题就来了,你自学时,教练车怎么来?教练又该怎么请?能不能私下请教练培训呢?至少目前看,是行不通的。杭州车管所考试科工作人员说,《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教练员不得为不属于受聘机构学员进行培训。“在杭州,教练车属于机构(驾校)所有,而且驾校必须有一定规模的教练场地,才能进行培训学习。”
即使在国外进行过培训,掌握了驾驶技术,但没有考驾照,回到国内也不能直接参加考试—因为根据交通部门对于驾培的规定,学员必须有培训记录单,才能参加驾驶员考试。
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业内人士也表示,如果学员是一张白纸,驾照自学自考会存在很多问题,自学时用什么车?用私家车培训会不会涉及无证驾驶?难道在马路上做培训?谁有资质做培训?培训时间怎样认定?培训质量如何把关……这些问题都是驾照自学自考亟待解决的。“改革初衷是好的,但是配套的措施一定要做好,否则安全风险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