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知识】妊娠禁忌中药说
孕妇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不论是西药还是中药,妊娠期用药都应该注意用药禁忌,要慎之又慎。因为许多药物可以通过胎盘进入到胎儿的体内,特别是长期超剂量使用时,有可能造成流产、胎儿畸形发生。
妊娠禁忌中药是指某些具有损害胎儿或者导致孕妇流产甚至可以导致胎死腹中等副作用的,在妊娠期间需要严加注意, 孕妇慎用或避免服用的中药。根据中药对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中药妊娠期禁忌用药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两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慎用药包括活血化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类等中药。
一、妊娠禁忌中药的古籍记载
关于妊娠禁忌中药,中医在长期的临床实践早就有所认识,如《神农本草经》最早出现堕胎药的记载,书中记载了牛膝、水银等6种具有堕胎作用的中药,率先提出注意孕期药物使用的问题;宋代陈自明的《妇人大全良方》在前人基础上增加了许多妊娠禁忌歌诀;明代李时珍在其《本草纲目》中列举了牛膝、巴豆、厚朴、大戟、天南星、通草、红花、水银、乌头、桃仁等80多味妊娠禁忌中药;而元代医家李杲编成的《珍珠囊补遗药性赋》中所记载的妊娠禁忌中药歌诀在坊间流传最广,《妊娠用药禁忌歌》云:
蚖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
硇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
对应的中药分别是:孕妇禁用中药芫青(青娘虫)、斑蝥、天雄、乌头、附子、野葛(钩吻)、水银、巴豆、芫花、大戟、硇砂、地胆、水蛭、虻虫、蜈蚣、雄黄、雌黄、牵牛子、干漆、蟹爪甲、麝香。以及孕妇慎用中药:白茅根、木通、瞿麦、通草、薏苡仁、代赭石、芒硝、牙硝、朴硝、桃仁、牡丹皮、三棱、牛膝、干姜、肉桂、生半夏、大皂角、猪牙皂、生天南星、槐花、蝉蜕等。
二、《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妊娠禁忌中药
《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中药600余味(同一来源,药典单列的均各算一味,比如巴豆和巴豆霜算2味),其中标注孕妇禁用或慎用,或者标注有毒、小毒中药共128味,没有相关标注的有近500味,现分列如下:
(一)明确标明孕妇禁用的共有40味:
1. 大毒中药11味:生川乌、马钱子、马钱子粉、天仙子、闹羊花、巴豆、巴豆霜、草乌、制草乌、红粉、斑蝥。
2. 有毒中药16味:干漆、千金子、千金子霜、甘遂、朱砂、全蝎、芫花、两头尖、京大戟、牵牛子、轻粉、洋金花、商陆、雄黄、蜈蚣、罂粟壳。
3. 小毒中药2味: 丁公藤、大皂角(孕妇忌服)。
4. 活血化瘀的中药4味: 水蛭、土鳖虫、三棱、莪术。
5. 其他7味:马兜铃、天仙藤、麝香、阿魏、黑草种子、猪牙皂、天山雪莲(孕妇忌用)、两头尖。
(二) 明确标明孕妇慎用的共有60味:
1.有毒中药11味:制川乌、天南星、制天南星、木鳖子、白附子、附子、华山参、苦楝皮、常山、蟾酥、硫黄。
2.小毒中药4味:飞扬草、金铁锁、草乌叶、急性子。
3.活血化瘀类中药16味:三七、川牛膝、牛膝、王不留行、红花、西红花、苏木、牡丹皮、没药、乳香、穿山甲、桃仁、凌霄花、益母草、蒲黄、片姜黄。
4.泻下类中药7味:大黄、番泻叶、芦荟、虎杖、玄明粉、芒硝、郁李仁。
5.行气类中药2味:枳实、枳壳。
6.开窍类中药6味:天然冰片、艾片、冰片(合成龙脑) 、牛黄、体外培育牛黄、人工牛黄。
7.其他中药14味:天花粉、肉桂、桂枝、卷柏、通草、赭石、薏苡仁、瞿麦、皂矾、小驳骨、禹州漏芦、禹余粮、黄蜀葵花、漏芦。
(三)未标注孕妇禁用和慎用的有毒、小毒中药28味
1.有毒中药12味:三颗针、土荆皮、山豆根、白果、白屈菜、生半夏、狼毒、苍耳子、金钱白花蛇、臭灵丹草、蓖麻子、蕲蛇。
2.小毒中药16味:九里香、川楝子、红大戟、两面针、吴茱萸、苦木、苦杏仁、南鹤虱、鹤虱、鸦胆子、香加皮、重楼、绵马贯众、绵马贯众炭、蒺藜、翼首草。
三、毒性药物与妊娠禁忌
1995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等四部委公布了按毒性药品管理的毒性中药材品种28种:1.砒石(红砒、白砒);2.砒霜;3.水银;4.生马钱子;5.生川乌;6.生草乌;7.生白附子;8.生附子;9.生半夏;10.生南星;11.生巴豆;12.斑蝥;13.青娘虫;14.红娘虫;15.生甘遂;16.生狼毒;17.生藤黄;18.生千金子;19.生天仙子;20.闹羊花;21.雪上一枝蒿;22.红升丹;23.白降丹;24.蟾酥;25.洋金花;26.红粉;27.轻粉;28.雄黄。
其中没有入选《中国药典》2015版的有10味: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青娘虫、红娘虫、生藤黄、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生附子。入选《中国药典》2015版的其他18味,其中大毒和有毒中药且孕妇禁用的13味:生马钱子、生川乌、生草乌、生巴豆、斑蝥、生甘遂、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孕妇慎用的有3味:生天南星、生白附子、蟾酥;而生半夏、生狼毒2味均为有毒,但未专门标注孕妇禁用和慎用。
四、其他需要注意的中药 临床应用较多的,也需要注意的其他品种: 八角枫、藜芦、泽漆、刘寄奴(奇蒿)、祖师麻、雷公藤、三分三、了哥王等;含马兜铃酸成分的关木通、广防己、青木香等;何首乌、槟榔等一些社会认知度不够、有一定负面影响的药物,建议妊娠期慎重使用,以免造成患者的心理负担,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五、妊娠禁忌中药的运用原则 历代医家对妊娠禁忌药多有争议,有认为应绝对禁用,但也有未被此束缚的,然而究竟该如何运用妊娠禁忌中药?黄帝问曰:“妇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帝曰:“愿闻其故何谓也?”岐伯曰:“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意为:妊娠妇女因有危重疾病,可用大寒大热或峻猛的药物攻邪,但在攻伐之时,必须注意用药适度,当削减大半之后,即应停止攻伐。
清代名医周学霆所著《三指禅·胎前全凭脉论》曰:“黄芩安胎者也,乌头伤胎者也,而胎当寒结,黄芩转为伤胎之鸩血,乌头又为安胎之灵丹;焦术安胎者也,芒硝伤胎者也,而胎当热结,焦术反为伤胎之砒霜,芒硝又为安胎之妙药……无药不可以安胎,无药不可以伤胎,有何一定之方,有何一定之药也乎!”可见,妊娠用药之规并非不可逾越,但需要辨明寒热、轻重、缓急,力求方证对应为要。概括起来,大概有以下六点原则:
(一)《中国药典》2015版具有专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规定孕妇禁用的严禁孕妇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颁布的 28 种毒性药材,以及传统临床资料公认以及现代研究具有强毒性的钩吻、雷公藤、关木通、广防己、青木香等,都要严禁使用。
(二)强调辨证论治。《中国药典》2015版要求孕妇慎用的有毒、小毒中药以及药性猛烈的药物、活血化瘀、行气破滞,药性相对较缓的妊娠禁忌药,强调辨证论治,权衡用药。病因较为复杂的妊娠期胎动不安,针对病因可以适当配伍妊娠慎用药。
(三)妊娠禁忌中药一般用量小,中病即止。妊娠禁忌中药邪祛大半时停止用药,切勿过量用药而损伤了孕妇及胎儿,更不可长期大剂量应用。
(四)妊娠禁忌中药应注重炮制及合理配伍。中药炮制是中医药的特色之一,可以提高中药疗效,降低毒性。如生川乌含剧毒的双酯型乌头碱,而制川乌通过炮制和先煎,使其分解为乌头原碱,毒性大大下降且可供内服。充分利用中药配伍降低毒性,如生半夏配伍生姜,附子配伍甘草等。
(五)依据妊娠禁忌安全用药时间,安全合理使用中药。卵子受精后2周内,为不敏感期,药物对胚胎影响“全”或“无”,就是要么导致流产,要么没有影响;受精后3—8周内,是敏感期,药物影响可能导致胎儿畸形;受精9周—足月,为低敏感期;胎盘在12周形成,可以起到一定胎盘屏障的作用,但胎儿器官发育、功能完善阶段,胎儿容易受损。故妊娠早期使用禁忌药当慎之又慎。
(六)强调治病与安胎并举。禁忌中药如果不得已而用,应当与安胎药兼用。
孕妇患病,尤其是急危重症,延误治疗则伤母损胎。即使药性峻烈,只要辨证正确,使用得当,也可“病去胎安”;因担心毒性而不用药治疗,致使邪气日盛,正气必衰,“母将羸弱,子安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