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弱视的那些事~

人眼是如何看清景物的?

眼睛是光的感觉器官,是一切动物外界联系的信息接受器。眼睛很象照相机,角膜和晶状体相当于照相机的镜头,能够聚焦成像,眼内的视网膜相当于胶卷底片,能够接收物像。

外界景物发出的光线,经过角膜、晶状体等聚集后投影到视网膜上,就显出景物的影像。视网膜的感光细胞,将影像变成讯息,通过视神经传递给大脑,经过大脑皮层的综合分析,产生视觉,人就看清了景物。

如何检查视力?

视力检查主要指远视力,用视力表检查。

视力表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视力表悬挂在光线充足的地方,但不能让阳光直接照到视力表上,例如朝南房间的北墙上,或用均匀一致、亮度恒定的灯光照明。视力表的高度应使1.0的一行与被检眼高度相近。

弱视是怎么回事?

弱视是儿童发育过程中常见病、多发病。它的本质是双眼视觉发育紊乱,不仅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低于正常,而且没有完善的立体视觉,甚至是立体视盲。

弱视的定义是: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9且不能矫正者均列为弱视。

弱视是先天吗?

在临床工作中,不少的家长这样问医生:“弱视是先天的吗?” 我们认为,家长这样提问是出于对弱视儿童预后的关心,他们以为先天性弱视的治疗效果不好,如果不是先天性的,治疗就有信心了。

1987年我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制定的弱视分类标准中以及1994年卫妇幼发第17号文《儿童弱视防治技术服务规范》中,均没有“先天性弱视“,这一名称。所以可以这样理解,弱视主要是出生后视功能发育过程中形成的,因此是后天性的,其中最常见的是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和形觉剥夺性弱视。在我国弱视分类标准中,先天性弱视已不提了,所以弱视儿童的家长当理解到,真正的儿童弱视先天性是极少见的。

弱视有哪些危害?

弱视的最大危害是患儿不仅双眼或单眼视力低下,而且没有完善的双眼视觉功能,没有精细的立体视觉。专家们认为弱视的危害大于近视,因为患有单纯近视的儿童,看远模糊,看近还清楚,视觉细胞和神经还能受到外界物象的刺激而不会衰退;弱视则不同,由于患眼的视觉细胞和神经长期受不到外界物象的准确刺激而衰退,远视力低于0.8,如果不及时防治,患眼的视力便会永久低下,成为单眼视觉。长此以往,必然会加重健眼的负担,健眼的视力也会逐渐衰退。因此,弱视眼对于患者来说,将影响一辈子生活、学习和工作,在他们的眼里,立体视觉模糊,因此不能准确地判断物体的方位,位置和远近。对于弱视儿童来说,弱视眼如果得不到及时防治,将严得影响他们的学习。

弱视程度怎样分级?

根据中华医学会眼科学会1987年制定的标准我国将弱视的轻重程度分为三级:

轻度弱视:视力为0.8~0.6

中度弱视:视力为0.5~0.2

重度弱视:视力为≤0.1

以上视力包括裸眼视力或配镜后的矫正视力。以最高视力对照上述标准

弱视分哪几种?

弱视的分类,过去比较繁杂,很不统一。1987年我国了统一标准,这个标准将弱视分成五类。

A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者过去有过斜视。

B屈光参差性弱视:双眼屈光相差,球镜≥1.5D柱镜≥1.0D

C屈光不正性弱视:为双侧性,发生于未戴过矫正眼镜的高, 度屈光不正患儿,双眼视力相等或相似,远视力≥3.00D近视≥6.00D。

D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期,由于屈光间质混浊、上睑下垂遮挡瞳孔,或不适当遮盖等引起的视功能障碍。

E其它。

隐斜是怎么回事?

隐斜即隐性斜视,属于斜视的一种类型。两眼的肌力不平衡具有偏斜的趋向,但在平时,有眼肌间的协调而得到两眼物象的融合,在外表上不出现斜视状态,称为隐斜。在交替遮盖左右眼时,发现被立即撤去遮盖的眼球移动或偏斜,这就说明患儿存在隐斜。

由于隐斜儿童具有有良好的融合功能,仍能维持双眼单视,所以在外表上看不出眼位偏斜或斜视。

隐斜与显斜是可以转化的。隐斜可以经过间歇性斜视逐渐变成恒定性斜视,即显性斜视。隐斜与间歇性斜视的发现,对于早期发现和治疗弱视是有意义的。

屈光不正性弱视是怎么回事?

屈光不正包括远视、近视、和散光。屈光不正性弱视是指两眼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的儿童。它的特点是双眼性,双眼的视力相等或相似,双眼的屈光度数也相似。可发生于高度远视或高度近视儿童,以远视为多见,约占71%。

屈光不正性弱视的发病由于高度屈光不正,导致景物不能在视网膜上成象,因而使视细胞和视通路的生理性视刺激不足。造成弱视。因此,在弱视儿童检查中,了解准确的屈光度数及矫正视力。弱视治疗应包括配戴矫正眼镜,定期复查,必要时更换眼镜度数。

由于屈光不正性弱视儿童的两眼屈光度相差不大,所以不存在物象融合功能的障碍,故一般不会引起黄斑部功能的障碍,预后应当是比较好的,在以配戴矫正眼镜及弱视综合治疗的积极治疗下,疗程可以明显地缩短。

弱视不治疗也会痊愈吗?

可以肯定地说,弱视不治疗是不可能会好的,不但要治,而且要及时。弱视眼不仅仅是视力不好,而且立体视功能未建立或不完善,将严重地影响儿童的学习和成长,成年后也影响就业。

由于3岁前为儿童弱视治疗的关键期,3-10岁为治疗的敏感期,因此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内,很容易形成弱视,比如居室的光线过暗,或者单眼不适当的遮盖等,一旦这些因素消除,视觉发育又可以正常进行。所以说,弱视眼在关键期内,可逆性是很强的。但是在3岁以后,如果弱视眼仍然得不到治疗,抑制程度就会逐渐加深。

所以对于弱视儿童的防治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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