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小柯柯并不是唯一一个因为弱视而生活困难的孩子。全中国有3亿儿童,患有弱视的儿童有1000万左右。弱视是一种严重影响视觉质量的眼科疾病。不仅会造成双眼融合功能和立体视觉的缺失,而且影响正常的生活。但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弱视就是近视或远视......
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如不及时治疗可引起弱视加重,甚至失明。更要提醒的是,弱视是一种发育性疾病,需要早发现早治疗,因此家长要更善于发现问题,以避免错过孩子弱视治疗的关键期。
弱视定义: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为弱视;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视力较低眼为弱视。
关于弱视形成的机理,目前国内外尚未有统一的认识。但是在近二十年来,国际上对弱视的发病机理方面研究进展很快,它已涉及到神经生理学、生物学、形态学、电生理学、药理学、分子生物学及免疫细胞化学等诸多的学科领域。
目前弱视的发病机理主要有中枢发生学说和外周发生学说两种不同的观点。
中枢发生学说认为,弱视的
受损部位在大脑视皮层
。视皮层中对双眼传入发生反应的细胞,即双眼驱动细胞显著减少,导致了两眼视通路传入相互作用的消失,或者为视系统直接受废用影响的结果。
外周发生学说认为,弱视的受损部位在视网膜。
由于弱视眼生理性视刺激不足,使视网膜中心凹外X型神经节细胞发生障碍,外侧膝状体相应层和与之相联系的视中枢皮层发育迟滞或抑制
,导致眼睛功能低下,分辩能力差,而形成弱视。
现代研究已证明,X型神经节细胞主要分布在视网膜的中心凹部位,它有精细的频率分辨力,是中心视力的保证。在视觉发育敏感期尤其是在关键期,形觉剥夺、斜视、屈光参差和高度屈光不正等均可导致生理性视刺激不足,从而使X型神经节细胞发生障碍。无疑,这对弱视的产生和发展起重要作用。
一般认为视觉发育的敏感期是自出生到10岁左右,而2岁之前属于视觉发育的关键期。
在临床工作中,不少的家长这样问医生:“弱视是先天的吗?” 我们认为,家长这样提问是出于对弱视儿童预后的关心,他们以为先天性弱视的治疗效果不好,如果不是先天性的,治疗就有信心了。
1987年我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制定的弱视分类标准中以及1994年卫妇幼发第17号文《儿童弱视防治技术服务规范》中,均没有“先天性弱视“,这一名称。所以可以这样理解,弱视主要是出生后视功能发育过程中形成的,因此是后天性的,其中最常见的是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和形觉剥夺性弱视。在我国弱视分类标准中,先天性弱视已不提了,所以弱视儿童的家长当理解到,真正的儿童弱视先天性是极少见的。
弱视的最大危害是患儿不仅双眼或单眼视力低下,而且没有完善的双眼视觉功能,没有精细的立体视觉。专家们认为弱视的危害大于近视,因为患有单纯近视的儿童,看远模糊,看近还清楚,视觉细胞和神经还能受到外界物象的刺激而不会衰退;弱视则不同,由于患眼的视觉细胞和神经长期受不到外界物象的准确刺激而衰退,远视力低于0.8,如果不及时防治,患眼的视力便会永久低下,成为单眼视觉。
长此以往,必然会加重健眼的负担,健眼的视力也会逐渐衰退。因此,弱视眼对于患者来说,将影响一辈子生活、学习和工作,在他们的眼里,立体视觉模糊
,因而不
能准确地判断物体的方位,位置和远近。对于弱视儿童来说,弱视眼如果得不到及时防治,将严重影响他们的学习。